关于推荐省教育学会初中校长工作研究分会 理事单位及理事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市直各初级中学: 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交流办学经验,促进初中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我省初中办学水平,省教育学会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教育学会初中校长工作研究分会,并接收优质初中及其校长成为理事单位和理事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初中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研究; (二)加强初中之间的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推动和深化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校长研讨活动,推荐发表有关教育理论和学校管理的论文和著作,推广先进的学校管理经验; (四)倡导“教育家办学”,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校长培训,评选学者型、研究型、专家型校长。 二、推荐条件: (一)理事单位条件 1、积极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调查研究、教改实验和咨询服务,在教育决策咨询、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 2、重视自身建设,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健全,管理科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会章程和办会行为规范; 3、办学规模较大,在所属市(州)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能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二)理事代表条件 理事代表须是理事单位的校长,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能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并有相关的论文或著作发表或出版。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和个人依据意愿和推荐条件下载填写附件1《湖南省教育学会初中校长工作研究分会理事单位及单位代表情况表》(学校介绍部分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并上传电子稿至邮箱yysjykxghb@163.com。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0日。理事单位推荐名额为市直5-6所,各县(市)2-3所,各区1-2所。 联系人:肖学建 电话:13507303814 附件1:《湖南省教育学会初中校长工作研究分会理事单位及单位代表情况表》 岳阳市教育学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下载附件] 附件1:湖南省教育学会初中校长工作研究分会理事单位及单位代表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