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公共课教材用书目录》的通知
日期:2013-10-08 来源:岳阳市教科院 关注:1945

湘教发〔200934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

2009年秋季公共课教材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教材使用和管理,优化公共课教材结构,推动我省中职教育教材多样化进程,促进中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我厅开展了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教材审定与遴选工作。审定和遴选教材的范围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八门课程的相关教材,参加遴选的教材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参加审定的教材为省编规划教材。经专家组审定和遴选,我厅确定43种(套)教材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教材,现将《湖南省中等职业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公共课教材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用书目录》,为我省2009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职部,下同)公共课教材指定用书,《用书目录》内的教材,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选用,《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使用。

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规定,语文、数学、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等课程内容分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各地各校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确定课程开设时间及课时安排。其中,语文、数学、公共英语、体育与健康四门课程一般开设2年时间,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一般开设1-2学期。考虑到教材使用的连续性和教学衔接,新入选《用书目录》的语文、数学、公共英语、物理、化学六门课程的教材从2009级新生开始选用,二年级在校学生仍使用我厅2007年公布的《用书目录》内的教材。新入选《用书目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一、二年级均可选用。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规定,德育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四门必修课程和心理健康一门选修课程,分两年开设。考虑到德育课各门课程相对独立,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适当调整课程教学顺序,因此入选《用书目录》的德育课教材一并予以公布,供中等职业学校选用。

四、教材培训工作由入选教材的出版社负责,培训方案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商出版社确定。出版发行单位必须确保课前到书。

五、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职业学院要认真做好教材发行的监督、协调工作,要重新按照《用书目录》规定的公共课教材组织征订工作,确保课前到书,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和不按规定选用教材。我厅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对公共课教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为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

以上精神,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迅速传达到各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公共课教材用书目录

湘教发〔2009〕34号文件附件.doc

                                           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等职业教育 教材 公共课 通知

抄送: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出版社、教育科

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财经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科技出版社,省

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629日印发

录入员:李亮清 校对员:汪忠明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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